2月25日,北京一家超市的顾客在乳制品柜台前选购乳制品。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152号令),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备案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名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管理办法还拟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记者 李长春 摄
www.jctrans.com 2013-2-28 14:19:00 《中国国门时报》
2月25日,北京一家超市的顾客在乳制品柜台前选购乳制品。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152号令),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申请备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按照备案要求提供备案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备案名单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管理办法还拟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记者 李长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