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样帮助我们学法,不仅使我们知道错在哪里,还懂得了违法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真是及时雨!”太仓市一家违规企业质量负责人诚恳地说。这是近日太仓检验检疫局就一起进口电池未备案的违规行为开展约谈时的一幕,也是该局落实《江苏检验检疫系统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后首次与企业进行约谈。
据悉,今年1至10月,江苏检验检疫局针对检验监管、卫生监督、食品监管、动植物监管等7个方面的问题,共召集69家企业的104名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使57个违法违规和质量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检验检疫把关能力和行政执法效果,是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此,江苏检验检疫局率先探索研究并制定《江苏检验检疫系统企业约谈工作规定》,对进出口企业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疫病疫情、违法违规风险以及其它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的事项,约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通过分析、指导、告诫、警示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对话和交流,督促和指导被约谈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风险、防患未然,将严格执法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柔性执法紧密结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江苏检验检疫系统企业约谈工作规定》明确界定了开展企业约谈活动的内容、时机和范围。企业约谈工作由省局和驻各地的分支局分级组织实施。省局负责对省局直接管理的事项和在全省有重大影响事项的约谈,其余事项由分支局按照业务管辖权限负责约谈。因出现违法行为被检验检疫机构约谈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