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新一批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名单,连云港地区又有3家出口企业符合《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50号)等的规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3家企业分别是连云港市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东泰食品配料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通源化工有限公司,涉及柠檬酸钠、磷酸氢钙、三聚磷酸钠等13种出口产品。
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入境货物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对辖区内出口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和推荐。目前,连云港地区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企业已达22家。对于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出口货物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查电子转单数据中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相关信息查无误的,不需查验,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部门通过鼓励广大出口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诚信意识,提升产品质量,积极争取“绿色通道”通关便利措施,推动外贸发展质量效益提升和转型升级。
(苗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