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杭州、宁波两地海关获悉,11月1日起,海关将实施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从A类企业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已经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出口通关模式的基础上,扩大到进口通关模式;明年3月1日起,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也将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
此外,此次改革将对AA类企业实行新的“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即企业可自主选择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已经运抵监管口岸的前提下,直接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据海关统计,截至2013年10月,我省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的AA类企业为120家。未来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由9000余家扩大至4万余家。此次改革将使诚信守法企业得到更加简便、更加低廉、更加高效的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