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莹 通讯员 周博
昆山检验检疫局近日对辖区某企业进口的一批不合格三相异步电机实施了销毁处理。据悉,该批电机从意大利进口,货值2392欧元,属于能源效率目录内产品,但报检时未取得能效备案。经实验室检测,该产品未达到三级能效限值,不符合能效标准要求,不得销售和使用。由于退运成本较高,企业申请实施了销毁处理。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该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自职责,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行检查,核实能源效率标识信息。若能效达不到能源效率等级上限值的产品,不得进口。
为确保进口能效目录内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利益,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进口能效产品前,应当了解国家有关该产品能效方面的技术要求,如果有疑问也可向检验检疫有关部门咨询,确保进口能效产品符合我国的相关要求,不要贸然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