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营改增”试点虽然没有按照业界的推测在7月1日推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北京将彻底放弃“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尝试,也许北京需要的只是更多的一些筹备时间以确保试点的顺利进行。无论如何,增值税具备避免重复征税等优越性,其适用范围的扩大甚至取代营业税,将是未来我国税制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从政策层面而言,国发【2012】12号《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已经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从实践层面而言,上海“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效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本次上海试点工作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提高0.3个百分点,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增长1%,并直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70万。因此,北京的“营改增”试点只是时间问题,有关企业仍需高度关注此项试点工作,积极参加营改增的会议和培训,增进对增值税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理解,总结上海试点工作经验,及早进行税务筹划,避免陷入仓促被动局面。在上海试点工作中税负有明显增加的物流企业更需引起注意。
一、上海物流企业税负增加明显
物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因而,物流企业属于交通运输业,根据财税[2011]111号,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
据2011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大型物流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在实行“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企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参与试点的上海21家物流企业中,67%的试点企业所缴纳的今年1月的增值税比以往缴纳的营业税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00万元。
就具体的物流企业而言,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月份实际税负比原缴纳营业税时的税负上升约3.4个百分点,增幅高出1倍多;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1-2月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63%,改革后增值税实际负担率为4.71%,上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1月份实际负担率增加215%。
二、物流企业税负显著增加的原因分析
总体而言,本次上海试点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行业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可抵扣项目较少。
具体而言,本次上海试点中,物流企业由原先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方面由原先的3%上调至11%。进项抵扣方面,针对物流企业而言,主要是汽油和固定资产。由于物流企业大部分从事跨地区运输,并从途经的加油站购买汽油,而途经的加油站可能因种种原因的限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等。由于上海试点在2011年才开始推行,对于物流企业此前购买交通工具,则无法成为抵扣项目。例如S公司是上海一家交通运输企业,S公司运输用的卡车都是2011年以前买的,只能计提折旧而不能抵扣增值税。另外,占物流企业成本很大比重的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等并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范围。
三、解决方案
(一) 查明企业自身税负增加的原因
对于参与上海试点的物流企业,其税负只是普遍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参与试点的每一个物流企业的税负都是增加的。例如某远洋运输公司W,由于在试点之后新购入一艘船舶,产生了数额较大的可抵扣进项额,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无需缴纳增值税。
因此,针对上海试点中出现的物流企业税负普遍增加的情况,北京的物流企业无须盲目的慌张和一味的反对和排斥,相反应当保持镇定、积极准备、从容的应对即将来临的营改增试点。在此,华税律师建议北京的物流企业尽早开展“营改增”影响分析测算,对试点带给企业在盈利、税负、现金流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以明确试点工作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变化。如果测算的结果显示企业的税负将有所减少,那么本次试点对企业而言将是一个利好消息,企业将切实享受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好处,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如果测算的结果显示企业的税负将有所增加,企业也不必盲目的悲观。因为每个行业税率的确定是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测算的,本次试点关乎很多企业的切身利益,政府方面也给予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全面深入的调研和大量的评估测算。因而,从长远的角度而言,整个物流行业的税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增加。针对企业税负的暂时增加,企业应当明确税负增加的原因。对于因试点地区尚未全面展开造成的税负增加,企业无须过度担忧。对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税负增加,企业应当从内部管理的角度加以解决。
(二)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
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如果企业的税负确实有所增加,企业应当及时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以避免税负陡然增加给企业日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沪财税[2012]5号《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按照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可以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仍需注意的是此项过渡性财政扶持依申请获得,企业若想获得该财政扶持需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税负增加的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此外,及时享受到过渡性财政扶持的企业也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该项扶持政策的性质是暂时性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仅针对试点税制转变这一特殊时期。因此,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虽然能够快速便捷的解决企业的困难,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并非一劳永逸的办法。相反,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段可以享受政策优惠的时间,积极做出调整和应对,快速适应税制变化带来的挑战。
(三)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成本一直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一项不容忽视的支出。从原先缴纳营业税转变为改革后缴纳增值税,税制的改革必将对企业税务成本核算产生重大影响。在原先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的应纳税额为营业额乘以税率。在原先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不同的核算方式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税务成本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不同税制下的税务成本,并按照即将实行的新税制对公司涉税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士以获得专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实现控制税务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