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1日起,凡资信良好的B类及以上加工贸易企业在广东省内七大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将不再收取保证金和银行保函。这一政策出台后,预计一年可为江门市1200家加工贸易企业减免占压资金1.77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为了帮助广东省内加工贸易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的竞争中“减负增效”,促进广东“双转移”战略的实施,江门海关结合关区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组合拳”措施。除免收保证金政策外,还实施外发加工“集中审批”模式,即“一次审批,多次外发”,简化了业务手续。
此外,该关还扩大了对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范围。这一模式的推广,意味着原先只有大型联网监管企业内销时可享受的海关监管便利化措施,将进一步惠及江门关区所有的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