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出台

www.jctrans.com 2012-12-21 14:02:00 燕赵都市网

导读:日前,我省出台《河北省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国家禁止寄递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邮政、快递企业可拒绝收寄。

  日前,我省出台《河北省邮政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属于国家禁止寄递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邮政、快递企业可拒绝收寄。

  根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发现寄件人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规定》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规范邮件、快件数据信息的管理,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依照规定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对有关书面凭证或者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记者段美)

本文关键词:河北省,邮政快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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