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侃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执法统一协作机制备忘录》30日在福州签署。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副省长倪岳峰出席签字仪式。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推进执法统一性建设的部署,力争在省内海关基本实现执法原则、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的统一。
根据备忘录,福、厦海关将建立执法统一协作机制,包括:建立海关制度管理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发布、实施海关区域性重大改革事项和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完善企业分类管理标准确定机制,实现两关企业分类结果互认,实现同一管理类别企业在两关不同口岸之间的无差别待遇;推动通关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我省区域内“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转关货物的“应转尽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