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河北省邮政条例》等邮政法律法规,河北省邮政业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邮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河北省邮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建立。
《意见》整理归纳了《邮政法》、《河北省邮政条例》、《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细化了执法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了邮政行政执法的工作联系、联席会议、安全紧急通报、联合专项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意见》将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共28个部门纳入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为全方位贯彻落实邮政法律法规搭建了机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