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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4-17 15:12:00 中国商务新闻网

导读:天津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天津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加工贸易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稳固外贸回稳向好的新态势。

  作者 徐立华 韩剑超

  天津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天津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加工贸易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稳固外贸回稳向好的新态势。《实施意见》明确了天津加工贸易发展要突出一个“新”字,要紧跟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新步伐,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新要求,把握天津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机遇叠加新优势,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新举措,切实开拓思路,创新发展,狠抓巩固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及优化产业结构三项重点难点工作,为构建天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实施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加工贸易经营主体实力显著增强,内资加工贸易企业规模不断壮大,通过创新驱动引领天津加工贸易发展新常态,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式发展初具规模,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营造顺畅、便利、高效的加工贸易营商环境,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创新培育竞争新优势

  全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天津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培养和引进科技型人才;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智能制造、互联网跨界融合示范等专项工程;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的专利创造和布局,构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专利池和专利联盟。

  全力打造加工贸易品牌发展战略。天津支持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加快转型步伐,率先由单纯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探索加工贸易企业与外贸新业态企业、传统零售商共建共赢发展新模式,合力提升品牌营销能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境外商标注册。

  全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天津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鼓励重点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加工贸易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境内外大型展会,宣传推介自身产品及技术;依托天津境外营销网络,拓展营销渠道,借助新媒体、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领域,抢占市场先机,变被动接单为主动营销。

  全力构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综合服务平

  台。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目标,聚集教育、金融、法律、营销、物流、科研机构等相关行业资源优势,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集中的滨海新区、西青区、武清区等区域,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助力天津加工贸易实现创新发展。

  结构调整实现内外资协调发展

  助力内资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发展。天津积极支持内资企业发展加工贸易,对一般设备制造、轻工、纺织、家具、塑料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内资加工贸易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领内资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有针对性地承接电子信息、移动通信、汽车及零部件、集成电路、医疗设备、航空航天等辐射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加工贸易。

  吸引外资加工贸易企业扎根天津。天津以“隐形冠军”企业和高端集群链条关键环节为主要方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总结推广“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三星在津企业联委会”经验做法,不断拓展政企互通渠道,营造开放包容、服务高效、安商促商的良好营商环境。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天津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加快落地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吸引外资加工贸易企业在津发展总部经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实现集群式发展。

  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天津着力推动加工贸易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加大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加快装备制造升级。

  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天津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对接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业务,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拓展维修再制造业务试点范围。天津以航空维修再制造业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聚集一批有影响力的航空维修再制造企业;积极探索和争取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联动方式开展船舶、医疗器械、大型工程机械等领域的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创新完善维修再制造业务通关、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简化入境检验及后续监管流程,带动拉升天津加工贸易整体水平。

  借力“一带一路”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引领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境外合作。

  依托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印度尼西亚聚龙农业产业合作区等天津国家级合作园区,大力推进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塑料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对外投资,为天津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外汇管理服务;邀请重点国家驻华使领馆工作人员和相关招商机构来天津介绍投资环境,组织加工贸易企业与重点国家行业对口交流,开展产业对接合作。

  有序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延伸产业链。天津支持行业协会研究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人文环境汇编,为企业提供投资指引。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到劳动力和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发展转口贸易和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抱团出访。

  深化改革营造便利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借鉴广东省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试点工作经验,继续做好天津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后续衔接工作;发挥部门联动、部门间良性协调机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加工贸易管理电子化手续进程;推动落实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和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简化加工贸易企业收付汇流程,实施企业货物贸易单证电子化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天津推进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降低企业入网门槛,简化联网流程,吸引中小微企业实施海关联网监管;探索实施企业自核单耗的管理方法,对自贸试验区内取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试行“自行申报、自主核销、自聘审计、海关抽核”模式;推广企业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系统;加快加工贸易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审批速度,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大额出口退税申报,开放“绿色通道”;强化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建立出口特别关注企业和产品信息库,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天津在取消加工贸易内销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内销征税和核销手续;继续推广实施内销集中征税,简化集中征税办事流程;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充分依托国内及天津大型展会,促进加工贸易企业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畅通产销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天津围绕增强科学发展内生动力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这一目标,积极推进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升级,实现量、质、效并举。

  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加工贸易发展支撑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天津充分发挥中央及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方向;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制造升级,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推广范围广的加工贸易产成品,创建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产品,推动一批“杀手锏”产品、重点新产品的认定与支持。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天津鼓励金融机构与加工贸易企业加强对接,为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扩大覆盖面,对天津加工贸易企业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积极承保政策;创新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服务模式,加大内保外贷业务的开拓力度,服务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天津减轻加工贸易企业负担,到2018年上半年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全面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天津发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优势,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市级优质校中遴选优质专业,对接天津加工贸易优势产业。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天津建立商务、环保、海关、市场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规范、监督和指导,建立良好市场环境;做好知识产权知识进机关、进企业等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对海外专利纠纷能力,做好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信息预警、组织协调、工作交流作用,提升天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建立推动天津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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