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越南新闻》2月27日消息,越南工贸部竞争管理局(VCA)称,没有证据表明进口化肥产品对本地化肥产品造成损害,因此无需启动贸易救济调查。
根据工贸部对越南国内化肥厂经营分析报告显示,越南北江省和宁平省的氮肥厂面临生产经营困境,主要原因是其使用煤炭作为原料,而煤炭价格一路走高造成生产成本过高难以盈利,而非进口化肥产品倾销导致国内产品受损。报告列举了富美(Phú Mỹ)和金甌(Cà Mau)的化肥厂作为反证,相关化肥厂使用了天然气为原料,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其销售价格高出生产成本,实现盈利。而使用燃煤原料的化肥厂,其成本过高,因此售价无法与进口化肥进行竞争,导致经营亏损。报告指出,煤炭化肥工艺已落后过时,全球化肥生产趋势是使用燃气,认为化肥经营困境是进口化肥产品造成的证据并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