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越南新闻》3月20日消息,根据越南工贸部3月10日发布的第920/QD-BCT号决定,自2017年3月25日起进口到越南的谷氨酸钠保障税价从每吨439万越盾降低到每吨395万越盾,新税率有效期为2017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越南从2016年3月25日对进口谷氨酸钠采取保障措施,这项征税将持续四年,保障税率将逐年削减,到2020年3月25日削减至零税率。
越南调整进口谷氨酸钠保障措施税率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3-24 10:25:00 驻越南经商参处
导读:根据越南工贸部3月10日发布的第920/QD-BCT号决定,自2017年3月25日起进口到越南的谷氨酸钠保障税价从每吨439万越盾降低到每吨395万越盾,新税率有效期为2017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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