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外国贸易厅长端蓬表示,国家调查外国产品倾销委员会开会和做出决议,拟根据1999年国家对抗外国产品倾销市场法律第57条款,对中国进口的地面和墙面瓷砖产品进行市场倾销调查和研究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反倾销制裁措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地面和墙面瓷砖按原规定的按产品到岸价格(CIF)的2.18-35.49%的进口税率征收市场倾销率,为期一年,相关的措施已于2016年5月31日在政府公告中颁布。
端蓬表示,上述征收反市场倾销税做法是应国内陶瓷生产团体、泰国工业协会的申诉要求做出,因中国瓷砖倾销泰国市场,造成国内生产行业损失严重,如不实施征收倾销率,中国瓷砖会继续倾销泰国市场,或倾销市场的行为再次抬头,因此决定重议案例和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原则进行操作。
端蓬还表示,调查外国产品倾销市场和享受国家出口补贴压价出口,造成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决定采用对抗措施,尤其是钢铁产品的倾销案例,操作符合程式和严格执行规定办法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人员和调查人员完全按规则操作,从各方进行公开透明地资料和事实收集,每个步骤都进行审核,并未使用职权拖延操作和决定,也不存在利用职权去打压一方和为另一方提供方便或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