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美国就中国白羽肉鸡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的执行措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提出磋商请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尊重世贸组织裁决,已以符合世贸规则的方式完成了本案执行工作。中方对美方提起磋商请求表示遗憾,将根据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处理。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同一天发表声明表示,美方认为中方在调查程序的透明度、计算美国白羽肉鸡厂商的生产成本、裁定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损害中国国内产业等方面违反了世贸规则。
中美白羽肉鸡争端由来已久。2009年9月,商务部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0年9月,商务部先后认定美国产白羽肉鸡存在补贴和倾销行为,令中国国内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终裁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征收4%~30.3%的反补贴税与50.3%~105.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
2011年,美国将中国前述“双反”措施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2013年,该机构通过了这一案件的专家组报告,商务部依据该报告的裁决和建议以及国内相关法律对该案进行了再调查,并于2014年7月作出再调查裁定,在中美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执行工作。(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