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称, 去年我国出口产品共计遭遇22个国家(地区)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85起,案件数量比2014年下降12%,全年涉案金额80亿美元,比2014年下降24%。但沈丹阳表示,“双降”并不意味着贸易摩擦对我国的外贸影响趋缓。
国外救济措施实施期限最少为五年,大多数是十年甚至更长,虽然去年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有所减少,但前几年的案件带来的负面效果依然存在,将持续抑制我国出口。数据显示,贸易摩擦每年对中国外贸的整体影响为1400亿-1500亿美元。当前,中国遭受国外贸易摩擦影响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钢铁、轻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机电、化工等附加值较高的企业,涉及的企业数量很多。沈丹阳分析,虽然贸易保护措施主要针对产品,但会使涉案产品相关的整个行业受到打击,将影响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不少企业出口开始减少,对拓展国际市场持观望态度。
在他看来,“替代国”价格的存在也将诱发更多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调查。“替代国”是指将一个其他的市场经济国家相应的商品价格与被调查国进行比较,作为反倾销的依据。业内普遍认为,替代国的选择有一定的随意性,抹杀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在劳动力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上的比较优势,而且,将人为推高了反倾销反补贴的税率,加大了中国企业的应对难度。
“目前看来,出口减少是导致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双降’的重要因素。在出口减少的情况下,‘双降’意义并不大”,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贸易摩擦的形式将多样化,除了反补贴、反倾销外,其他国家可能会设立技术、产品标准的门槛,外贸形势依然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