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两年半的谈判之后,近日,欧盟与越南终于敲定了自由贸易协定的一系列原则性意见,涉及关税、投资、市场开放、环保、人权以及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内容。
在政府采购方面,欧盟与越南就WTO《政府采购协议》(GPA)中大部分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政府采购协议透明度堪比自由贸易协定中发达国家或先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根据协议,两地区之间几乎所有商品的关税都将逐步取消。越南将在金融服务、电信、交通、邮政和快递服务等领域实行贸易自由化,还将向欧盟开放食品和饮料加工业以及非食品工业等制造业市场。
“新达成的自由贸易协议将促进欧盟与越南这一亚洲活跃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并为欧盟和发展中国家的自贸协定提供一个全新的现代范式。” 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表示。
“双方达成的协议将保证协议的实现不以破坏环境或者侵犯人权为代价。双方将尊重工人权利并为自然资源可持续开发管理提供帮助。” 马尔姆斯特伦补充到。
据了解,欧盟与越南贸易关系紧密。2014年,欧洲是越南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为中国),贸易额为越南贸易总额的10%。同时欧洲也是越南第二大出口市场(第一为美国),越南约18%的出口产品销往欧洲。
越南输欧的主要产品包括电话机及其零件、鞋类、纺织品、成衣、咖啡、大米和家具等产品;欧盟出口越南的产品主要为高科技电子产品、飞机、汽车、电子产品、药品等。
在目前达成的一系列原则性意见基础上,欧盟与越南的谈判团队还将针对部分遗留技术性问题继续研究磋商并敲定最终的法律文本。最终的文本完成后,还需经过欧盟成员国政府及欧盟议会的正式批准。
此前,欧盟已与东盟国家中的新加坡达成了类似协议。目前,欧盟仍在与东盟国家中的泰国、马来西亚进行类似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