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检验检疫局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江苏口岸共检验进口煤炭392批、864.5万吨,货值达55263.7万美元,重量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50.5%和58.7%。其中,检验发现不合格73批,货值9600.6万美元,主要为水分、灰分、挥发分和发热量不符合我国要求。
据介绍,2015年3月,泰州口岸对一批4万吨、258.6万美元的澳大利亚动力煤实施检验检测,发现该批煤炭的氟含量超过《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高限值。这是江苏口岸首次在进口煤炭中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也是首次对进口不合格煤炭作退运处理。
江苏检验检疫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2015年国家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强制性检测进口煤炭的放射性、检疫、数重量鉴定及常规品质项目。进口贸易企业一定要增强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凡是进口煤炭必须在卸货口岸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同时,要谨慎选择国外供货商,防止以次充好、掺假使杂,造成退运等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