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2013年我国红木进口总量约319.58万立方米,进口总金额约380.58亿元。2014年红木进口总量约469.27万立方米,进口总金额约617.80亿元,增幅达62.33%。
红木进口出现增幅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红木家具已经有几百年的使用历史,红木也早已成为文化品位的象征。此外,红木还有耐用、保健、保值增值的独特之处。
从国际大环境来看,2013年新修订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出台。公约规定,《红木》国标33种树种中的7种被列入濒危动植物进行保护,其中巴西黑黄檀(南美黑酸枝)被列入附录一,禁止进行商业性国际贸易;檀香紫檀(小叶紫檀)、交趾黄檀(大红酸枝)、中美洲黄檀(中美洲红酸枝)、微凹黄檀(小叶红酸枝)、伯利兹黄檀(大叶黄花梨)和卢氏黑黄檀(大叶紫檀)6个树种被列入附录二,均须有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再出口证明书,方可进行国际贸易,其贸易数量和贸易权限将受到严格管控。
与此同时,红木的主要产地东南亚国家也严控红木出口。2013年5月,越南对红木原材料出口提税200%;2013年10月,越南、老挝严禁出口交趾黄檀;2014年4月1日,缅甸也全面禁止原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