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7月1日、7月7日,连续3艘中国台湾籍渔轮靠舟山港综保区配套码头,将逾300吨冻鱿鱼运至舟山,这是浙江舟山口岸首次以对台小额贸易形式进口冻鱿鱼。
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是指在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经核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依照《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进行的货物贸易。
浙江检验检疫局及其下属舟山检验检疫局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工作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做好各项检验检疫工作。
一是提前介入,做好准备。主动与贸易公司沟通,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二是及时检疫,快速放行。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实施“7天”“24小时”预约服务,保障船到及检“零等待”。三是简化流程,便利通关。指定专门的检验检疫工作方案,及时审核单证,及时送检,保障货物顺利报检通关。
据了解,这批冻鱿鱼的收货方为宁波企业。货物从船上卸载后,直接由集装箱卡车运至宁波,将作为原料加工成鱿鱼制品后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