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了解到,作为北方唯一的一个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经验进行了梳理,在总结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具有天津特色的自贸试验区122条制度创新清单,进一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京津冀对外开放的新窗口。
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具有天津特色的122条制度创新清单,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介绍说,122条制度创新清单包括四个方面,即政府服务和监管创新22条、促进投资与贸易便利化51条、金融创新37条、促进创新要素集聚与流动12条。这些制度包括近年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形成的成果,如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建立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反垄断审查机制等。
“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已经协调天津市23个单位,针对122条制度创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创新举措加速落地。”蒋光建对记者说,天津市政府将聘请天津市第三方独立机构,对122个创新措施原创性和预期效果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以确保实施效率和质量。
据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还将对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等8项政策进行改革试验,但目前有的政策需要国家部门研究制定推广落实的办法,有的正在抓紧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密切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落实办法,明确时间节点,尽快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蒋光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