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我区申请边境小额贸易经营资质、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资质以及相关业务变更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新疆商务厅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申报,相关手续将全部在网上完成。这标志着我区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备案制正式执行。
自2015年3月1日起,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备案登记证书》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购物贸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证书》正式启用。新版证书均实行统一的证书编号,由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编号格式按序编号。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边境贸易管理局不再受理相关的纸制报备文件。
自治区边境贸易管理局业务处工作人员热娜介绍,申请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在网上提供的材料与过去相同,今后将每两年进行一次企业资质审查,对没有实际贸易量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资质。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备案制已执行多年,此次新证启用不影响千余家领取老证的企业。
根据2014年下发的《关于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我区旅游购物贸易出口经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过去由商务部门下发的红头通知,变成了企业手中的资质备案证书。此举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