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州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由贵州某企业生产的一批重500吨、货值167.5万元人民币的液氨顺利输往越南,这是贵州产液氨首次实现出口。
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剧毒性且易燃易爆,具有腐蚀皮肤和危害环境等多种物理性危险危害。为保证此次液氨出口安全,提高通关效率,贵州检验检疫局做了充分准备,严格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和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贵州产液氨顺利实现首次出口。
贵州检验检疫局特派工作人员到生产企业做了前期的调研准备,就企业的出口前置条件做了充分的帮扶指导。同时严把液氨压力容器、取样容器、运输槽车罐等包装容器货证核查关,加强与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锅炉压力检验所的沟通协调,构建严密完整的“安全网”,确保产品生产、流转、储运各个环节“零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