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我国旅游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的说法不绝于耳。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旅游贸易逆差730亿美元,2014年旅游贸易逆差突破1000亿美元,5年增长近50倍。
中国旅游贸易是否存在“逆差”?在近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工作报告中给出了官方回应:“中国旅游贸易逆差”的说法具有误导性。中国旅游贸易实际上是顺差。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课题组的初步调查研究,2013年国际旅游支出为1286亿美元,国际旅游收入516.64亿美元,扣除留学费用约为400亿美元,奢侈品消费近500亿美元,以及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出境和入境旅游人均花费差距、回流等因素,顺差至少有上百亿美元。“目前,我国的出境旅游支出和入境旅游收入不是同一个统计口径,不具备可比性,更不能简单相减,就如拿椅子和杯子相比相减,犯了常识性的统计分析错误。”李金早如是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海外旅游支出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出境花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的中国公民境外花费,它既包括了旅游,也包括了求学、就医等花费,是一个大口径的统计。而入境旅游收入,只是对入境游客进行抽样调查的旅游花费。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出境旅游花费执行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标准,口径中包含了长期(超过一年)医疗和留学费用,除常见的出境旅游消费外,留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学费、食宿等花费以及在外短期工作人员的当地消费也划入国际服务贸易项目统计范畴。而国家旅游局测算的入境旅游收入数据则执行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的统计标准,未包含长期(超过一年)医疗和留学费用,二者在统计口径上不同。
不仅如此,出境旅游支出和入境旅游收入还存在一个统计口径的差异。入境旅游花费调查分为过夜和不过夜,出境旅游花费调查则不分过夜和不过夜。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的境外花费,是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布的中国游客入境花费整理计算的,而各国和地区对游客在当地的人均花费统计测算方法不尽相同,各国游客花费数据也不具备可比性。计算差额还应该扣除海外接待体系的资金回流,以及出境旅游花费中发生在国内的费用。
除了统计口径导致的“误会”,出境购物花费高有着突出的阶段性特征和政策制约因素。我国出境旅游花费高,主要就是高在境外购物,特别是购买奢侈品上。联合国2008版国民经济核算(SNA)调整了旅游卫星账户核算范围,将奢侈品购物从服务贸易调整到货物贸易。按照新的核算方式,我国出境旅游花费会在传言的数据上大大减少。
据统计,2012年,中国游客海外消费高达1020亿美元,2013年达到1300亿美元,2014年估计将达到1550亿美元,这一数字比全世界140多个国家的年GDP还要高。“我国出境旅游花费有关税高和人民币升值等阶段性特征和政策因素,这不是典型的旅游消费行为,而是一种贸易替代。”李金早认为,随着自贸区建设、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出境游客消费逐步成熟,这种排浪式的海外购物特别是购买奢侈品消费将会回归理性。
事实上,单从人数看,入境游的人数比出境游还多。2013年,入境旅游12907.78万人次,出境旅游9818.52万人次,入境旅游比出境旅游还多3089.26万人次。
因此,李金早认为,不应当将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割裂孤立看待,而应建立“旅游入出境总人次”的概念。中国已从入境旅游目的地转变为入境旅游目的地与出境旅游客源地的双重旅游国,这是民富国强、旅游发展的表现。入出境旅游在客源地、目的地国和地区产生的相关拉动是综合性的,不应只考虑某一方面,应该把入境旅游与出境旅游作为一个整体,研究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