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龙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该局累计检验完成进口煤炭277批次,重量140万吨,货值7046万美元,其中检出环保项目超标的有17批,重量7.7万吨,货值379.9万美元。目前16批中有11批已成功实施退运,重量5.3万吨,货值283.4万美元。
据该局化矿检验鉴定科负责人介绍,进口煤炭作为大宗资源性商品,关乎国计民生,且近年来我国进口煤炭质量环保等问题日益突出,涉及国家生态与环境安全,因而检验监管任务艰巨。为此,龙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切实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煤炭监管政策,一方面,对进口煤炭实施放射性检测和发热量、灰份、硫、汞、砷、磷、氯、氟等8个质量环保项目的监测,严格按照限量标准执行;另一方面,加大对进口煤炭外来夹杂物,特别是土壤、杂草、动植物病残体等检疫类杂物的现场检疫查验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切实加强风险分析,对来自敏感国家的进口煤炭有针对性地采取加严检验监管措施,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