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3148家出口企业中开展了2013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去年有38.0%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约662.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0%,比2012年有所下降。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五个方面。
随着中国、马来西亚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国家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并开始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这种变化也让欧美等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频频对发展中国家抡起贸易保护大棒,我国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欧美等国的贸易壁垒也在变化,不再以关税、进口配额、外汇管制、烦琐的进出口手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为主要手段的,而是改为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在这些非关税贸易壁垒中,其中的大多数就是在运用标准构建贸易壁垒,以标准为主要手段,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那5种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例,这5种措施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标准,通过制定标准来划定一条合格线,既维持了基本的公平,也压低了进口产品的数量,这就是新贸易壁垒的特点,即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欺骗性等。对于这种的新贸易壁垒,政府和企业都难以从国际贸易规则方面有所动作,只能用丛林法则去面对。
新贸易壁垒在限制产品进口的同时,对于出口国企业来说也是一次优胜劣汰的过程。欧美等国制定的标准,其实就是制定了市场的游戏规则,出口国企业要想进入这个市场就需要遵守游戏规则。欧美等国将“标准”提高,出口国企业也要随之改变,并且按照新“标准”生产产品,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开始发挥作用,这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也是企业技术升级的过程。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这也就要求出口国企业要在环保和技术等方面奋起急追,只有符合标准要求才能获得市场,否则只能是默默地离开。随着我国制造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出口产品也开始从中低端工业品向高端延伸,这将导致国际分工格局发生变化,遭遇的贸易壁垒也将会增多,我国出口企业要适应这种变化,更要在这种变化中成长。
以标准为主要手段的贸易壁垒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来说就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但正是因为能够在“鸡蛋里挑出骨头”,让欧美等国更加“青睐”这种新贸易保护手段,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面对这种不公平的贸易规则只能以丛林法则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