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据统计,1月到7月宁波口岸进口煤及褐煤(以下简称煤)713.2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减少7.9%;价值36.6亿元人民币,下降16.9%;进口平均价格为每吨512.7元,下跌9.8%,全部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据悉,宁波口岸进口煤主要自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进口,分别进口355.2万吨和188.2万吨,减少8.6%和37.2%,二者合计占同期宁波口岸煤进口总量的76.2%。其中,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为进口主力军,进口煤384.7万吨和257.2万吨,分别增加30.9%和减少34.2%,二者合计占同期宁波口岸煤进口总量的90%。
据了解,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环保部3部委联合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到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而今年7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开始执行,其中对火电厂三大最重要排放指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规定,都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上述政策实施后,将从总量控制、行业规范、煤炭质量等各个层面对进口煤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