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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7-28 9:59:00 深圳特区报

导读: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自贸区的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自贸区的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亮点纷呈,包括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注册便利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

  为推动贸易发展,条例规定在试验区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从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个信息平台、实现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这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效能,降低贸易和运输企业的综合物流成本,以及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条例规定了上海自贸区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所有的这些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为此,条例还规定了金融风险防范一条,落实各方面的风险防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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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试验区,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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