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食品颇受欢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数据显示,近两年哈国食品的进口量大增。2013年新疆从哈国进口食品309.7万美元,主要为面食制品、糖、食用油、饮料等,进口量比上一年增加145%。
“今年1-4月,新疆从哈国食品进口量已达106.3万美元。”7月10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管处主任科员王瑶在当日召开的哈萨克斯坦农业食品加工企业推介会暨贸易洽谈会上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形势,今年哈国食品进口量很可能比去年增加很多。
对此,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疆内外贸企业,进口食品一定要符合我国检验检疫要求。向中国国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进口食品的境内收货人先要通过互联网,在我国质检总局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办理进口食品境内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的备案。进口食品境内收货人须在食品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纸质备案材料进行备案。企业进口食品时要遵守报检和食品标签制作的规定,建立和保持进口和销售记录,注意需要加贴CIQ标志的进口食品以及满足进口食品仓储库房要求、符合抽样检验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