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海南外贸的发展,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今年上半年进口鼓励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可于7月31日前向省商务厅提出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请。
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泛指全社会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其支持的范围包括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资源性产品及原材料。自2007年国家进口贴息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企业已共获得上亿元的进口贴息资金支持。
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