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机构如何通过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工作体系,深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才能适应中国现阶段进出口贸易发展的现实需要?围绕这个问题,去年7月24日以来,全国3万多名检验检疫人都在苦苦思索,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初步回答,以供大家讨论参考。
理论思考
理论思考之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
理论思考之二:对本国发展阶段判断失当,不论是超越历史,还是落后现实,都会给社会主义的发展带来严重损害。
理论思考之三: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工作体系,深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就要综合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基本原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围绕适应和促进现阶段外贸发展的实际需要,去研究、去思考。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检验检疫机构与时俱进,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基本适应了不同阶段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
外贸生长发育阶段(1978年至1999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广大企业从“聋子外贸”、“瞎子外贸”、“摸着石头过河做外贸”,发展到千军万马搞外贸。检验检疫机构(当时的商检机构)实施批批检验、合格放行的检验模式,在帮助企业搞好质量把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从355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
快速成长阶段(2000年至2010年)。国内外贸企业快速成长,外商投资企业大量涌入,一批跨国企业入驻中国。面对“零库存”、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外贸发展新要求,检验检疫机构打破批的概念,推行过程监督检验办法,实施抽批检验、监管放行的检验监管模式,在指导企业推进质量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把中国外贸推上了快速增长的新阶段。11年间,中国进出口总额翻了3.5番,达到29727亿美元。
稳定发展阶段(2011年开始)。从2011年开始到现在,进出口总额稳定在36420亿美元到41600亿美元的区间内,中国外贸进入了商品质量基本稳定、进出口贸易总额基本稳定的新阶段。检验检疫机构,因势而变、顺势而为,积极探索工作重点从检验转向监管,监管重点从出口转向进口的检验检疫改革路。从2013年下半年起,逐步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法定检验。
实践探索
检验检疫机构如何深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关键是要研究解决在进出口商品监管方面打什么牌、走什么路、采取怎样的监管模式的问题。
去年以来,苏州检验检疫局党组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江苏检验检疫局的要求,在江苏局指导下,结合苏州实际,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核心问题,对全面深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试验。
基于理论探索和实践试验的初步总结,提出深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的总体思路如下:
(一)打信用管理的牌
为什么要打信用管理的牌?理由有三条:
实施信用管理是中央政府的要求。新一届中央政府执政以来,在治国理政方面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年1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明确指出:“要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加快推进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去年7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3年第93号公告,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实施信用管理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E-315:9000国际信用体系标准,对各类组织和个人实施信用管理。他们建立的信用管理体系,同时是一个立信机制、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争议问题解决机制、危机处理和信息沟通机制、诚信资产积累机制、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保障机制。
实施信用管理是可以攻玉的他山之石。工商、国税、质监等监管部门已经广泛采用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对企业的监管,并且已经实践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例如,江苏国税系统,已经建立和实施企业税务信用管理办法,从今年开始对税款征收实行企业申报征税制度,通过大数据比对。比对正常的,不再到企业检查;比对发现异常的,派稽查大队到企业开展稽查,稽查发现偷逃税收的依法处罚和曝光。
(二)走合格假定、信用分类监管的路
当今中国,进入进出口商品质量基本稳定、进出口贸易总额基本稳定的新阶段,在新的情况、新的形势下,必须走出一条合格假定、信用分类监管的新路。
不合格假定的老路确实走不通。批批检验、合格放行的检验模式和抽批检验、监管放行的检验监管模式都是不合格假定原则下的管理方式。现阶段,如果再沿用不合格假定的老路,将出现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方式与外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二是检验检疫监管任务不断增加和监管人员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合格假定的新路已经在探索之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跳出质检看质检,国税、质监等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苏州局在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试验,抓质量,采用合格假定原则下的管理方式,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把80%的精力花在20%的信用等级低、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能力弱的企业身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实现了“管得好、放得快”的预期目标。
信用分类监管是现阶段质量监管制度的最佳选择。就进出口企业质量监管而言,信用分类监管是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守法和质量情况为基础,按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将企业认定分类为不同管理类别,并按管理类别实施分类管理措施的分类监管制度。“信用分类监管”依据的是合格假定的原则,实施的是“守信便利、失信惩处”的措施。
(三)采用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的新模式
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了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去年下半年以来,苏州局率先在苏州工业园区试行了“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新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合格化假定。坚持合格假定原则,采取信用放行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最大程度实现质量有效监管和贸易便利化。
差别化待遇。对诚信度高、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能力强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实施快速核放、快速验放、即查即放等便利措施,让守信企业处处受益;对诚信度低、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能力弱的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实施降低等级、加严监管的办法,使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精准化监管。监管重点更加突出。主要有三项内容:《产品质量法》、《商检法》等质量法规的落实情况;《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确定的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五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出口产品退运、召回、通报、投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预期成效
综上所述,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的新模式,有利于推动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能转变,有利于推动进出口贸易的稳中求进,有利于推动进出口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的加快建设,有利于推动进出口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有利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河南检验检疫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进而实现中国“质量强国梦”。
根据试点初步结果,预期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可以在以下5个方面发挥明显的作用: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监管有效性;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实现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