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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难破国际贸易壁垒 被动“双反”下隐忧浮现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6-17 10:10:00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导读:对光伏行业来说,“双反”并非新鲜话题。

  对光伏行业来说,“双反”并非新鲜话题。自2011年美国第一次对中国提出“双反”以来,两年半的时间,全球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花样百出,持久的“新鲜度”让光伏行业成为持续的关注焦点。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现状和国内抗诉时的无力,导致中国光伏企业只能默默“忍受”,同时被迫殚精竭虑地开拓海外新兴市场,并在国内市场自寻出路。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第二次“双反”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晶体硅产品获得了18.56%至35.21%的政府补贴。几天后,欧盟点名国内几家光伏企业,称已掌握相关产品出关数据,问责中国光伏企业违反当初的价格承诺,要无条件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之前的终裁税率。中国企业曾在欧盟“双反”终裁之前,接受配额并承诺了销售价格。在实施的方案中,有一条内容是若中国企业违反价格承诺,将无条件执行终裁税率。

  至此,国外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达到了又一个高潮。相较之下,此次“双反”的力度和强度均有加码,将之前中国企业意图规避“双反”的途径逐一封死。国外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显然已进入新阶段:从单纯利用关闭市场打击中国光伏制造业,发展到设法逼迫中国光伏制造业转移至其本土建厂生产。

  纵观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对中国光伏制造业的感受一定是五味杂陈,又爱又怕。爱之,是因为中国光伏制造业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其国家新能源平民化的推进速度;怕之,则是因为在全球新一轮能源竞赛中,中国光伏制造业已经遥遥领先,紧紧握住主动权,甚至将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光伏企业都远远甩下,这也是欧盟与美国热衷对中国光伏制造业发动“双反”的重要原因。

  与国内其他产业横向比较,光伏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兴高科技产业。

  即使在受到欧盟、美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连续“双反”的打压下,仍具备了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竞争优势,占据了全球过半的市场份额。

  以美国为例,原本希望通过“双反”保护国内同类产业不受国外市场冲击,大有“自己的市场自己做主”之势,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对中国光伏制造业实施“双反”后,美国、欧盟国家的光伏制造企业仍无法摆脱生存困境,反而加速前者开拓全球新兴市场,同时让中国企业抵抗海外市场冲击的能力大幅强化。而其他国家紧跟其后的“双反”,也多揣着引起中国光伏企业关注其市场的小算盘,对中国光伏制造业可以说是“毫发无伤”。中国光伏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强大吸引力不言而喻。

  当第一条道路走不通或效果不尽如人意时,“引入”或许比“堵住”有效——用全球最大的应用市场做筹码(目前欧美仍是全球光伏产品主要市场),对第三地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也强行征收高额关税。美国“双反”内容第一条提出,凡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均纳入其范围,以此来抑制中国光伏企业在第三地扩大产能的势头,达到迫使中国光伏企业落地的目的,从而同时解决引入国外高科技产业、带动当地配套产业发展、纾解当地就业等几大难题。

  国内光伏企业流失,最焦虑的莫过于政府。如何快速拿出有效反制手段,保护国内新兴科技产业免于“拱手让人”,是当下急待解决的问题。加大“双反”反制力度并开拓国内市场是最佳解决方案。但中国商务部手里可进行直接反击,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筹码少之又少。两年前,国内光伏产业上游段多晶硅行业发起的“双反”曾是反击国外“双反”的利器,却在终裁结果出台后,又与人握手言和,多少令光伏行业气馁。当时对国外企业只征收了象征性的关税,且未堵住以贸易加工进口多晶硅的渠道,导致国内多晶硅“双反”反制力度大大弱化。

  如今,“双反”浪潮再度来袭,扩大国内多晶硅“双反”范围,堵住多晶硅加工贸易渠道的呼声再起,不失为一个有效手段,但又同样遭到下游光伏企业的反对,认为封住多晶硅进口加工贸易,将导致国内光伏下游企业的成本增加。这一顾虑与当初美国商务部“双反”中国光伏产业后,美国下游光伏电站开发商的反应如出一辙。

  当时美国商务部处理“双反”的思维对我们有一定启示。美国发起首次“双反”时,提出严正抗议的并不限于中国光伏企业,美国下游光伏电站开发商也站出来反对,认为缺少中国光伏产品供应,必将推高美国市场的光伏产品价格,增加电站开发成本,损害下游电站企业利益。但美国商务部认为,增加下游开发商成本只是一种对趋势的预测,并未形成事实。之后,美国商务部按照法律条款,干净利落地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事实证明,“双反”落地后,美国下游电站开发商担心的事情并未发生,光伏组件的价格未升反降,幅度竟达4%左右。由此来看,相比瞻前顾后、设法回避事态发展,依照法律条例清晰解决一件事情不失为明智之举。

  与此同时,国内光伏应用市场进一步崛起,进而摆脱一味依附的国外市场,将是国内光伏产业发展的长久所在。在美国发起第一轮“双反”时,我们已看到了国家的努力。政府为打开国内光伏应用市场,首次将一个产业发展问题上升到国务院层面的会议上进行讨论。受到格外重视后,国内也相继出台多项利好国内光伏市场启动的政策,不仅确保了国内市场快速启动,也为光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一味迁就并非破除国际贸易壁垒的最佳解决之道。出台强有力反制措施,同时强身健体、扩大国内市场的应用,才能阻止国内先进制造业外流,这其中国家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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