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提高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工作效率,5月9日上午在自贸区举行了“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简化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程序现场委托仪式”,国家林业局陈凤学副局长与上海林业局陆月星局长现场共同签署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委托协议》,正式将一批涉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委托给上海林业局直接实施。这一协议表明今后注册在自贸区的相关企业申办该类许可将缩短至少一半以上的办理时限。这无疑是自贸区政策的又一大创新与突破。
在现场签字仪式上,国家林业局陈凤学副局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戴海波分别致辞,在坐的各方嘉宾和企业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的时刻。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共同宣布了此次委托的事项及简化工作程序的内容,包括如下:
一、多个行政许可事项获委托与简化
将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革制品以及进口实验用猕猴、食蟹猴血清等衍生物实验材料两项许可事项委托给上海林业局直接审批,将鳄鱼皮表带等标识的发放委托给上海市林业局或其指定的单位发放,以上政策适用对象是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企业。两项委托的事项原本需要经过上海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两级审批,现在简化成一级审批,审批效率得到大大提升。同时国家濒管办将“出口非CITES附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一批允许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的核发权限授予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办理。进口木材办理物种证明(不受国家濒管办相关要求限制的)可以申办多次使用的物种证明,且免除提交的申请条件。办理上述项目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的,原则上不需要通过国家濒管办就境外CITES许可证或证明书进行核实确认。这些程序简化措施使企业办理得到进一步便利。
二、行政审批期限大幅度缩减
上述上海林业局受国家林业局委托的事项审查决定时间上限由20个工作日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上海林业局或其指定单位受委托发放标识的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8个工作日;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行政许可的受理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审查决定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以上政策的突破对上海自贸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上海有近400家从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企业,涉及医药科研、皮革奢侈品、花卉种源和畜牧业等,年贸易总额超过30亿元。其中大量鲜活植物贸易、医药研发材料及皮革奢侈品等对时效性都有极高的要求,快速通关也是企业长期以来的迫切期望,这些新举措必将推进自贸区与国际步伐的接轨,对贸易快速流通产生积极效应。
此外,为响应以上措施,上海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正积极探索建立上海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经营单位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一站式”受理审批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上海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