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熊海鸥)经过四轮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在货物贸易领域取得至关重要的进展。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三方已经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谈判内容和方式展开了深入磋商,并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包括谈判步骤、产品分类、处理方式等基本框架达成共识。
中日韩自贸区首轮谈判于去年3月开启,今年3月4日-7日在韩国首尔完成了第四轮谈判。沈丹阳介绍说,除了在货物贸易降税模式上达成共识,三方还同意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贸易救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法律条款纳入到谈判的范围,并且设立了11个工作组开展磋商。“下一步谈判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三方在货物、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方式、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并对已经纳入谈判范围领域的文本进行磋商。”
“中日韩自贸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货物贸易是核心。建立自贸区的目标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减税,并最终朝着免税方向发展。”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认为,目前三方达成的货物贸易降税模式只是一个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内,未来具体在哪些产品、降低多少税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协商。而由于各国承受降税的能力不一样,加上日本已经加入TPP(跨太平洋(601099,股吧)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韩国正在争取加入,日韩有了新的共同诉求,可能会站在TPP立场上考虑中日韩自贸区问题,所以接下来谈判会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