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各大银行与上海地区多家支付机构及商户签订协议,启动自贸区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也将召开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具体实施细则发布会。
今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上海自由贸易区组织召开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发布会,宣布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正式启动。
根据规定,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以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为境内外收付款人之间真实交易需要转移人民币资金提供的支付服务。
参加发布会签约仪式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2.76% 资金 研报]、工商银行[0.87% 资金 研报]、建设银行[1.26% 资金 研报]、招商银行[1.74% 资金 研报]和民生银行[2.97% 资金 研报]。签约的支付机构则分别为:上海银联、通联支付、东方电子[10.14% 资金 研报]支付、块钱支付和盛付通。
央行上海总部为此制定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
央行上海总部还要求支付机构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客户风险评级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
上海自由贸易区于2013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此次发布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细则也成为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首个公布的自贸区金融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