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加工贸易集中内销政策,全区约160家进出口企业将因此受惠。根据公告,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政策适用范围将从以前的海关AA类、A类企业扩大至B类企业。
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从而极大简化相关手续,便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海关萧山办事处表示,已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政策的宣传与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该政策。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4-1-6 10:10:00 萧山网-萧山日报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加工贸易集中内销政策,全区约160家进出口企业将因此受惠。根据公告,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政策适用范围将从以前的海关AA类、A类企业扩大至B类企业。
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从而极大简化相关手续,便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海关萧山办事处表示,已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政策的宣传与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