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适当降低煤炭出口关税的税率。尽管财政部还没有公布税率下降的幅度,但业界普遍认为,这个税率可能会降到3%。如果这一预测是准确的,那么相对于目前执行的10%的煤炭出口关税税率,降幅还是比较大的。
促使财政部出台这一减税政策的动机,显然是为了推动出口来化解我国居高不下的煤炭产能过剩问题。近几年我国煤炭出口持续下降,从2012年开始跌破千万吨,2014年1-10月仅有583万吨。与此同时,我国的煤炭进口却出现了持续增长,近几年每年都在2亿—3亿吨的水平。
这种进出口上的严重“倒挂”,是由国产煤炭和进口煤炭之间出现的价格差异造成的。目前,我国煤炭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已经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还以5500大卡动力煤来说,我国煤炭在出口退税后的价格约为450元/吨,加上海运费30元/吨,运到日本的价格为480元/吨,而同样的产品从澳大利亚运到日本的价格仅为440元/吨。因此,对于出口煤炭来说,降低出口关税力度还应加大,甚至可以实行零关税。
大幅降低关税或实行零关税,表面上看会使国家减少财税收入,但高企的煤炭积压产能事实上也需要国家投入财政补贴。因此,如果要算总账的话,大幅降低关税,提高出口煤炭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仅可以起到化解产能的积极作用,对于减轻国家为此承担的财政补贴压力,也是有好处的。
对于我国煤炭行业来说,大幅度的降税甚至实行零关税,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更为迫切的是必须花大力气把过剩产能降下来。目前,我国拥有煤炭出口资质的企业只有4家,即神华、中煤、五矿和山煤,它们都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对于市场压力缺乏敏感性。因此,这些国企有必要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实现与市场接轨,建立起用市场需求调节产能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