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扩大自“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口,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合作领域。同时,我省还鼓励企业在进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充分发挥兰州综合保税区和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支持企业扩大相关商品进口。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进口商品展销区和采购、分拨、配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支持企业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和售后服务在内的专业化服务,加快发展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进口。同时,积极促进旅游服务进口,落实出境游旅行权限下放,扩大出境游规模,发展包机业务,培育航线,推动人员互送、资格互认,拓展服务贸易领域。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扩大自“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口,鼓励企业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重要资源和消费品,到中西亚、中东欧等国家投资农业等优势产业领域,进行加工生产并扩大加工产品进口,在海外建立采购网点和渠道,积极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抓紧收获早期成果。同时,落实清真食品互认协议,扩大对我省有需求的特色商品进口,促进省内消费。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支持企业设立进口基地和采购网点,扎实做好进口促进及公共服务等工作,为企业提供便利。
记者 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