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的市场来看,大体上LED照明应用市场门槛低,企业众多,市场混乱。目前国内LED灯具相关标准不完善,主要是对传统照明器具标准的简单复制,缺乏对节能、光效、寿命等的针对性标准。大多数LED照明应用企业只加工灯具,缺乏竞争力。国内的LED灯具企业多是传统灯具制造商,缺乏LED上游技术,外购LED光源,只进行简单的灯具组装。由于内需不足,小规模的LED照明应用企业只是扮演出口OEM的角色,缺乏自主品牌和技术,同时产品定位也不明确。种种问题都对我国出口型LED照明企业发展埋下隐患。
2013年1月至6月,欧盟RAPEX通报中涉及我国照明产品54起,其中LED灯19起,占通报灯具总量的35.18%,同比上升23.61%。特别是近日,两起行业内的照明产品遭欧盟警告,这必须引起相关企业的重视。一是对中国制造的飞利浦(PHILIPS)牌LED灯泡发出了消费者警告。被警告的产品在一个纸盒内包含2种不同LED灯泡;款式/型号为MASTERLEDBULBD12-60W(E272700KA60和B222700KA60,batches2K,2L和2M),由于产品的绝缘存在问题,被欧盟警被欧盟警告的LED灯泡的金属体上有漏电的可能,当用户在安装时,存在触电的危险,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目前已有2起事故报告,经销商和分销商对该产品采取了撤出市场的措施。
另外一件是对中国产LED灯链发出了消费者警告。据了解,警告源于一款中国产“B10Cod’Events”牌的LED灯链,此次案件的通报国为法国。该LED灯链用于室内;款式/型号为LED5EIN193,由于该款LED灯链带电部件与可接触部件之间的绝缘不足,存在触电的危险,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标准EN60598。目前,进口商/分销商已对该产品采取撤出市场、召回并销毁的措施。
以上两起事件或许只是个开头,却能给我国外贸为主的LED企业注入一剂预防针,强调在注重外部市场变化的同时更要关注产品的质量,不仅满足出口地区的标准更要高于当地标准,这样才不会被拒之门外。反观我国出口企业的整体情况,为什么我们的企业总是在国际贸易倾销与反倾销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我们必须得从企业自身的问题考量,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低价的原材料是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企业的较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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