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据了解,作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改革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关要求、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为宗旨,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法规和简化单证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收支业务均在金融机构办理。二是金融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支原则上可不审核单证,按笔数统计,此类业务约占服务贸易业务总量的88%。三是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简化、合并相应审单要求,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付汇税务证明改为税务备案。四是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省共发生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约19万笔,总额105亿美元,涉及全省1.4万多家企业。政策改革实施后,我省涉外企业单笔对外付汇速度可缩短5-7天,往返于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次数减少2-3次,企业专职业务人员可缩减1-2名,将极大地节约企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吴毅斐 刘伟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