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美国维生素C市场80%份额的中国产品,将再次面临反垄断诉讼的压力,据估计最坏的情况是赔偿损失的三倍。
据彭博社报道,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的一个陪审团将在15日开始商讨。代表原告方美国食品供应公司和维生素C制造商的律师14日在一份民事起诉书中称,中国维生素C制造商违规提高价格。美方原告诉讼理由可谓一成不变,美国维生素C反垄断案始于7年前,美国商务部早在2006年就表示对此事“很感兴趣”。美国一些企业控诉中国若干维生素生产商由2001年12月开始共谋控制出口到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维生素C价格及数量,触犯了美国反垄断法。但相关中国公司没有真正面对法院审理,因为法院驳回美国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原告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原告对公司行使管辖权缺乏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起诉的动议予以批准。此次法院有可能受理并进行审判。不过美方公司的代理律师赛罗塔称,此次将成为首起中国公司在美国面临的反垄断诉讼。中国制药集团,华北制药公司被列入此次的被告。
此案历时漫长,最初接手该案的地方法官在2011年已经去世。现在负责该案审理的是纽约布鲁克林地方法官柯根。原告方德克萨斯州的“动物科学制品”公司和新泽西的食品公司“拉尼斯”在2005年就提起诉讼,称中国公司通过减少供给量来操纵价格。原告称中国公司操纵价格,令当时维生素C从每千克2.5美元上升至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