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新标:南海四千进出口企业受惠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1-4 10:41:00 广佛都市网-珠江时报

导读:记者日前从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记者日前从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新标准简化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标准,部分资源类商品改变了计费方式,将惠及南海4000余家进出口企业。

  “新标准主要改变在三个方面。”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简化收费方式,将货物检验检疫费中的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合并为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取消累计收费。二是降低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的1.5‰、1.2‰分别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的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质土、植物油由按货物总值的0.67‰降为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货物总值的4‰降为0.8‰收取。三是资源类商品,《种类表》中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和矿灰)的所有商品和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石油原油的货物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其中,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和矿灰)的所有商品按每吨0.6元收取;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和石油原油按每吨0.08元收取。

  “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费将大幅下调,降低的幅度从33%到80%不等,将惠及南海4000余家注册进出口企业。”该负责人表示,据估算,全年将为南海进出口企业减负3000余万元。

  有关检验检疫收费的有关问题,可致电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咨询,电话0757——86332304,86332204。

本文关键词: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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