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公布的《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关税中,中国出口的铝土、焦炭、黄磷、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和锌9种原料产品的关税将被取消。据悉,焦炭出口配额也将取消,具体时间尚未明确,规范焦炭出口的新制度随后也将出台。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针对中国对上述9种原材料出口实施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做法向WTO提起诉讼,认为此举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2012年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DSB)就该案作出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9种原材料的出口,并称“中国必须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此次调整的关税正是对这一裁决的执行。(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