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取代原卫生部制定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相关食品进口商须予以关注。
按照“办法”,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4类物品,目前经深圳口岸进口的新食品原料多作为饮料和果冻的原料。“办法”对新食品原料要求非常严格,如要求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并应当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性审查后,方可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在进口方面,“办法”也作了严格的规定。申请进口新食品原料的,除提交规定的一般性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