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某灯具公司生产的一批LED灯管样品因金属外壳没有接地线,不符合欧盟2006/95/EC低压指令,被德国采取强制性措施,禁止在全德国范围上市销售。据调查,德国订购方在第一批样品生产后曾提出接地线的要求,但该公司在按要求整改期间,德国订购方又提出可接受无接地线的产品,并要求该公司再次提供样品。该企业因此“放松警惕”向德国订购方提供了不合格的样品,导致通报事件的发生。
欧盟对LED灯具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除了要满足电气安全以外,还需要同时满足电磁兼容、能效等方面的要求。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一要严格按照进口国技术法规和要求进行生产。二要增强危机意识,避免因忽视样品质量而选择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如发生类似质量安全问题,应抓紧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自主召回相关产品,避免被国外通报。三要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即使是样品,也必须经内部检测或者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