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和鼓励进口,近日,财政部和商务部下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时,经过申报可以享受进口贴息,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进口产品的,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申请企业需要在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或执行了技术进口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进口贴息资金的具体标准为: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