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苏锦梁
粤港商贸往来频繁,两地最近把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正式常规化,有助促进跨境贸易的发展。
“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五和广东省先行先试的相关措施,透过加强电子交易安全,推动粤港两地投资便利化和促进经贸合作。
自二零零八年签订这份CEPA补充协议开始,两地政府不断推动相关工作,包括在粤港两地核证机关和其合作伙伴机构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开展制备报关文件的试点项目,并通过出入口商的持续应用,以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累积经验。
根据参与试点项目的机构表示,透过试点项目制备报关文件所需的时间可由以往的数天缩短至一天,费用亦由以往的数百元减至少于一百元,为两地企业节省很多文书处理的精力和时间。截至本年六月,各试点项目的累计交易总额已超过九十三亿港元。
两地政府参考了试点项目所得的经验,共同制定了《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并在上月(八月)发布,正式将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在粤港两地常规化。
香港的认可核证机关和广东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现在可向其政府申请签发符合互认资格的认可电子签名证书。获得互认资格的电子签名证书,在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内,将受到两地法律保护。
接下来,香港特区政府和广东省当局将联同有关核证机关与其合作伙伴,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两地市民和企业对“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认知,并促进更多不同范畴的应用,以便利两地的跨境电子商贸。
香港和内地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业发展息息相关。我相信透过加强粤港两地电子资讯交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电子商务发展和跨境贸易将越趋蓬勃,有助推动香港经济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