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贸易摩擦或现转圜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9-24 9:22:00 第一财经日报

导读:记者从接近第十五次中欧领导人会晤的核心人士处独家获悉,中欧双方的商谈结果是:愿意通过磋商来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办法,妥善处理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案。

  较低的反倾销税率也难承受

  今年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注定是多事之秋。Solar World已连续两年分别通过其在美国和德国的公司,联合其他欧美光伏企业,要求对中国同行展开双反调查,并已经推动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台了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税率政策。欧盟已是第二站。

  长期代理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双反”案的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雪华对本报记者表示,欧盟目前对中国光伏相关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可能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很可能是反补贴。对中国企业来说,下一个重要程序是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出口商的回复以及以听证会形式发表意见。

  他表示,个人认为双方高层传出来的“磋商解决”等利好信号不至于导致案件的中止,“反倾销调查的法律程序一旦启动,欧盟的调查机关就必须调查出一个结果,很难违反这个基本程序。政府间的协商也只能在这个既定程序中寻求一个最有利的方案——除非欧盟申请人主动撤诉,才可能中止。”

  王雪华对本报记者表示,欧盟反倾销调查的程序中有两个特别的关键点,中国企业尤其需要关注——“欧共体利益调查”和“损害幅度调查”。

  “欧共体利益调查”是指调查中涉及的各利益方,包括产品用户、欧盟27国代表及消费者,大家坐在一起,表明立场。政府可以作为经济关系的相关方发挥磋商作用,企业也可以表达诉求。

  “损害幅度调查”中可协商的空间在于:调查方若发现倾销幅度(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20%,但若只征收10%的反倾销税就足够抵消倾销的影响,那么就有可能公布一个较低的反倾销税率。

  不过对于目前身处多事之秋的中国光伏企业而言,即便是较低的反倾销税率,给全行业造成的利润损失也难小觑。

  一位光伏行业内的资深高管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现金流大多非常紧张,很多公司甚至已经到了要控制销售人员出差来压缩成本的地步,“欧盟的立案已经使得相当多企业的产品‘压仓’了。由于国内市场相对饱和,市场份额受‘关系’的影响更大,回款周期长,因此欧盟可以说是最为关键的市场。不管欧盟最终出台一个怎样的反倾销税率,对很多企业来说可能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陈卓也对本报记者表示,英利正在细化计算欧盟可能出台的反倾销税最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中国企业尚受制于人

  太阳能光伏产业是一个全球精细化分工的领域。用一位常年从事贸易谈判的人士的话说,光伏贸易战最终的结果是谁也“伤不起”。

  就在一个多月前,中国商务部也收到了来自国内多家多晶硅企业要求对欧盟多晶硅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诉。该调查是否进行还未有定论。

  光伏产业的链条在全球的分布极不平衡。该链条大致可划分为上游(硅料、硅片)、中游(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0和下游(光伏电站等应用系统)三个部分,涉及多晶硅材料、铸锭、拉单晶、电池片、封装、平衡部件、系统集成、光伏应用产品和专用设备制造等多种产品及多项技术。

  具体来说,工业硅料的生产属于产业链中能耗高、污染严重、利润较少的一环,其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工业硅料的提纯等技术密集型的区段,长期以来一直由美、德、日本等发达国家垄断,是产业链中毛利率最高的部分。目前,拉棒、切片设备的关键技术由欧美掌控,有能力提供光伏电池全套生产线的企业也集中在欧美。

  中国的光伏企业多集中在产业中下游,尤其是电池片的生产和组件封装环节。尽管产业发展迅速,但目前企业仍需花高价进口大量核心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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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光伏产品,出口,反倾销税,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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