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需求日益增长,我国的中药材以及相关产品的出口量也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各个国家针对中药材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也日渐升级,我国中药类产品的出口受到了国际市场的诸多限制。
目前国外针对中药材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集中在重金属、农药残留和微生物限量方面,成为制约我国中药产品出口的最主要因素。德国近几年不断修正《药品法》,并规定中草药成品药物必须符合与其他成品药物相同的质量、安全和疗效标准,进口原料药材需要检测重金属、农药残留和微生物等指标;美国把中成药纳入膳食补充剂管理,要求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控制有害元素砷、汞、铅、镉等的含量;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作为我国中药出口的传统国家,对于进口药材的很多品种也都要进行重金属、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的检测。例如韩国于2010年更新发布《中药的残留、污染物标准及试验方法》,对265种中药材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作出了统一的限量规定,含量必须在30mg/kg以下,并在今年更新了部分中药材中重金属镉的限量;今年7月份,我国台湾地区对输台红枣等10种中药材实施“源头管理”和“边境管理”新措施,并对这10种药材的敏感重金属和药残限量作出新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进口门槛。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和选材,改变使用硫磺熏蒸等不科学的生产工艺,严格控制残留农药等不纯物或容易引起副作用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