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注册食品企业使用食品类别及食品类别更新须知》草案。草案由4个部分构成:草案介绍、草案背景、提出问题和增补其他食品类别。该草案也是落实《食品安全现代化法》第102部分工作要求的一个具体措施。
草案主要针对已经发布的《食品企业注册使用食品类别须知:行业指南》(Guidance for Industry: Necessity of the Use of Food Product Categories in Registration of Food Faci.ities)进行修补和更新。草案一方面增加了现行“食品企业注册规定”中要求强制填写完成的食品类别数量(注册表格3735);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对注册食品企业需要提交食品类别信息的要求。例如:现行食品企业注册规定要求,“符合规定(21CFR170.3)食品类别”的食品信息,在食品企业注册过程中,注册企业要提交该食品类别信息;而今后的企业注册规定要求,注册企业要将注册企业生产/加工、包装、存放的“符合规定(21CFR170.3)食品类别”的所有食品类别信息进行“说明”这无疑会给输美企业注册工作带来许多难以把握的问题,难道需要将注册企业所有生产情况告知FDA。